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支持单位
(教学点)梳理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支持单位(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推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经研究,三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决定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支持单位(教学点)。
二、工作内容
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办学资质、办学条件、招生宣传、运营状况、教学管理、教学支持、学生管理、考试管理、学籍管理、场地设施、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结论必须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安排
(一)各校外教学支持单位(教学点)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全面进行排查工作,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附件中所需材料。
(二)以上材料需加盖校外教学支持单位(教学点)公章,于2022年11月25日前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各校外教学支持单位(教学点)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人,认真梳理情况,如实填报信息,全面总结工作。我院将对各校外教学支持单位(教学点)提交的自查报告和数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核查、调研并进行评议,最终确定保留、停招和撤销的校外教学支持单位(教学点)名单,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校外支持单位(教学点),视为放弃合作办学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176 0364 2578
电子邮箱:1241415183@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校外教学支持单位(教学点)自查报告基本格式.docx
三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