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朱允星等8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4-27浏览次数:221

关于给予朱允星等8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各位学生:

        朱允星等 8 名学生,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且未向学院提交休学申请,同时在学校注册期限未完成注册亦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学院经多方联系,均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第三十条及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朱允星等 8 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附件:退学学生名单.xlsx


三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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