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支持单位、成人教育毕业生:
临近毕业,为确保大家档案转档提档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转递时间集中办理时间
2025年06月24日至07月5日(工作日8:00-18:00),逾期不予受理且自行承担责任。
二、档案接收单位范围
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以下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任选其一):
(一)就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民营企业(需提供单位调档函)。
(二)户籍地或工作地人才服务机构:各地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海南省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开发局等。
继续深造院校:如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需提供录取院校的调档函。
暂存学院(限特殊情况):未就业或暂未确定档案去向的毕业生,可申请档案暂存学院(不超过1年),需签署《档案暂存协议》(附件1)。
三、转档提档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单位接收档
学生需提供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用人单位调档函(加盖公章,注明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地址、接收人姓名及电话)并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将按照接收函上的地址,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EMS学生档案专用通道等方式将档案转递至接收单位。
(二)个人提档
若学生选择个人提档,需提交《个人申请书》(附件2)并携带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取,并在相应时间内转档至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用人单位机构。
(三)教学支持单位代领取
若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委托教学支持单位代领档案,须签署《委托书》(附件3),由委托人签名并按手印及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受托人签字确认。受托人需凭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领取学生档案。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学生、教学支持单位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将接收函、个人申请书或委托书等材料提交至三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确保材料完整真实,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关责任。
(二)审核材料
学院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将为学生办理档案转档提档手续;若审核不通过,学院将及时通知学生补充或修改材料。
五、注意事项
请同学们重视档案转档提档,提交材料与办理手续时,务必保证个人信息、档案接收信息准确无误,因信息错误致档案转递异常或丢失,责任自负。另,切勿私自拆封档案,否则自行担责。
如有任何疑问,联系电话:0898-88613282(岳老师、杨老师)
三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06月24日